1.捐股份和捐钱的区别在哪里?捐股份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吗?
有差别,而且区别不小。对于捐款人来说,其实像盖茨、扎克伯格这类富豪,他们绝大部分的财富并不是先进,而是自己公司的股票。像这次扎克伯格捐出的股票目前市价450亿美元,但扎克伯格手上一定没有这么多的现金。如果要捐赠这么多的现金,扎克伯格就需要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才行。对于基金会而言,收取大量现金的话需要自己进行投资增值,其实这是一个风险比较高的手段,但如果接受的是股票,则至少可以保证每年获取一部分分红,需要现金时也可以出售股票,操作起来比较稳健。终究慈善基金会不是营利性的基金,并不以创造最大的增值为目的,所以股份无疑是最稳妥的形式。
第二个问题也可以和第一结合起来说,如果让扎克伯格拿出450亿美元的现金,那么它必须出售股票,谁买得起是个问题,而且董事会也不会同意他一次性出售这么多的股票,更重要的就是股票出售之后代表着公司控制权的流失。像Facebook这种公司是典型的A、B股制,A股是市面流通的,一股一票,而B股是非流通的,一股十票,投票的权重不同。扎克伯格捐赠股票之后,他手中的B股也可以保证自己在董事会的话语权。另外,基金会在接受捐赠人的股票后,一般也不会插手公司运营,会把投票权再次委托给捐赠人。而且我们要注意的是,扎克伯格是「承诺」捐出99%的股票,而不是说现在一次性捐出,这也是为了避免捐赠行为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所以说,捐股份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影响。
2.为什么像盖茨、巴菲特这样的富人都选择把钱投入慈善组织?(我们查到的数据有观点说是第一是避税, 第二是把财富传给后代。对于这种观点,你怎么看?)
对于这个问题而言,很多人都说富豪们捐款是为了避税,也为后代继承减轻遗产税的负担。我觉得这个没什么好避讳的,成立基金会的捐款的确有避税的事实,这笔钱的确就不用交税了,未来把基金会传给孩子,孩子也不用交税,但孩子只能获得一个基金会,并不能获得基金会里的钱。如果说他们捐款的最终目的就是避税,那未免就有些偏颇了。
美国是个有个人主义传统的国家,尤其在社会福利方面国家没什么政策,所以私人和私人部门在很久以前的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就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传统,美国有个学者叫赖克,是克林顿时期的劳工部长,他在自己的书《超级资本主义》里把那个时代定义为「民主资本主义」,也就是资本家兼顾政治家的角色,有处理社会问题的责任。所以说,资本家关心社会问题是固有的传统。
以我个人而言,盖茨、巴菲特等等的富豪选择捐款,本源还是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对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群的关怀。我们习惯了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后,这种行为和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对资本家的认知不太一样,固然就显得有点反直觉。但其实仔细想想,除非是完全沉醉于自我中的人,否则我们关心的事情绝不仅限于自己的生活,还会关心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甚至是过路看到的陌生人,人们的移情能力、责任感、忠诚等等因素已经远远超出了所谓理性人假设的认识。
换句话说,当获得了足够多的财富之后,他们认为自己有责任为创造一个更好的人类社会去投资,希望整个世界能有个更好的未来,而不是仅仅关注自己以及家族的成败得失,这才是他们决定捐出财富的原因。
不然,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什么不去找寻避税和收益最好的平衡点,而要选择捐出99%的财富,为什么不是每个富豪都捐了99%呢?想避税、传承的话,有比这个更方便、更高效的方法。
3.像乔布斯是直接把善款投入到某一个具体的公益项目中,而扎克伯格和比尔盖茨是把钱用于单独创立一个自己的基金会。他们这样不同的做法可能是出于什么原因?(有的说法是,这些基金会还是他们的私人财产,相当于自己捐给自己。马云说,要捐钱很难,因为不知道别人会怎么利用这笔钱,能不能用好。自己成立基金会的其中一个原因,会不会是他们有一个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而不相信别的组织能帮他们实现这个愿想?)
先谈谈区别,这个区别其实和我们普通人捐款时面临的情况一样。我是捐给某个公益组织、项目,还是把钱捐给某个基金会,让基金会统一调配。一般来说,小额的资金捐给公益项目,体现的是捐赠人对某一个项目、某一个单独议题的关注。一般我们认为乔布斯不是一个捐赠意愿非常高的企业家,这也符合他的出资额度的要求。
而盖茨、扎克伯格选择创立基金会的,这里面首先是因为他们的捐款额太大了,一般的公益项目不可能消化如此巨大的捐款,他们的个人精力也不足以去把金额分散开投资给无数个公益项目。这样资金不好管理,也无法跟踪自己捐的钱究竟效果如何。第二,是他们不仅仅关心一个领域,盖茨的基金会关注全球健康、全球发展和美国本土教育,扎克伯格则关心个性化学习、治疗疾病、普及互联网以及提高小区素质几个方面,这都不是某一个单独的公益项目可以解决的,所以必须以成立基金会的形式来进行统一规划,管理这一笔巨大的资金。
4.他们捐出来的钱,最后会如何被利用?如果是股份,是以一种什么方式去利用?(目前查到的资料是成立了一个基金会,那么基金会会如何利用这笔钱?如果是成立了一个公益组织,那么他本人在公益组织中会做什么事情?)
这里我想特别介绍一下,扎克伯格并没有像传统模式一样成立公益基金会,而是注册了一家名为「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 LLC」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社会价值为导向,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
这笔钱拿出来成立公司,股份每年的收益回到公司之中,以公司出资的形式经营社会事业。扎克伯格既然选择了成立社会企业,而不是传统的公益基金会,我想他也想尝试用更新的思路解决社会问题,融合公益机构与商业企业两方面的能力。
社会企业的例子最著名的就是孟加拉国的默罕默德·尤努斯的格莱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以小额贷款(microcredit)概念给孟加拉国穷人提供第一桶金,最后收回贷款的利益滚出雪球,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这一方式已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推行。
扎克伯格本人会出任公司CEO,关注整体社会企业的运行。
5.基金会是不是有一个“受益人”的法律概念?(有的说法是盖茨基金会的受益人是盖茨夫妇和他们的子女。“受益人”是一个什么角色?我们自己理解的受益人是接受捐赠的对象或者因为某个公益项目受益的对象。)
不是,并没有「受益人」,一般来说投资性的信托基金会设立受益人,但是慈善基金没有。我们平常投资理财的时候,都会看到上面写着「几年期」,待产品到了上面写的终止日期,就会结算给投资的「受益人」。但慈善基金会是一个长期存续的基金会,并没有「终止」的界限,所以「受益人」更无从谈起,所以这笔财富不可能移交给下一代。唯一的可能,也就是给自己的下一代在这个基金会里找个工作,拿基金会发的工资。
扎克伯格成立的是社会企业,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就更不可能存在受益人的概念了。他的社会企业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善款的使用对象和投放不允许用在扎克伯格自己和他家人身上,必须是和他无关的人和事」,这已经非常清楚了。
如果说公益基金有受益人的话,那受益人就是基金会公益事业关注的群体,甚至是整个人类的未来。
6.结语
最后我还想补充几句话,我特别理解大家看到扎克伯格捐款之后产生的各种质疑,事实上这种质疑是对公益事业的一种监督。他是真心捐款吗?捐款都去哪里了?这种质疑和监督是公益事业发展的推动力,但我不希望看到的是过多的动机拷问。
扎克伯格、盖茨的捐款的确达成了避税的结果,但避税并不是第一目的。这非常好理解,为什么有许多富豪即便可以避税也不愿意捐款,为什么捐款也不是捐出99%,答案就是捐款并不是最好的避税手段。更何况公益基金会成立后,子女就无法获得继承权。我们换个角度看,为什么税收制度要设立高昂的遗产税,同时还要给出减少缴交遗产税的避税手段,这其实也就是政府在鼓励资本家们把财富拿出来贡献给社会,一方面你可以避税,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有需要的人,双方得利何乐而不为。一点小善也该论迹不论心,更何况这种450亿美元的大善。
对于每一个在地球上生存的个体来说,4.5亿美元、45亿美元、450亿美元对于满足我们的个人需求没有本质的差别,基本都够花一辈子绰绰有余了。扎克伯格还是个30岁的年轻人,这450亿美元对他来说更多只是符号上的象征意义,他一辈子也花不了这么多钱,他的后代也花不完。当财富到达这个量级之后,「富不过三代」之类的话就不适用了。
感动、钦佩大概是我看到这则新闻后的感想,无论社会怎样现实,人心如何险恶,在这个我尚在忧心自己存折上的数字,为了追求理想而奔忙的时候,扎克伯格让我知道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还有人在关心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关心世界的发展与和平,关心全体人类的未来。